关键词 |
登报挂失,登报公告电话,广告部登报电话,登报公告 |
面向地区 |
材质 |
纸质 |
|
印刷纸张 |
特种纸 |
主要印刷设备 |
其它 |
商务印刷 |
画册 |
规格 |
16开 |
印刷产品范围 |
商务印刷 |
印刷工艺 |
胶印 |
交货方式 |
快递送货 |
印后加工 |
装订 |
装订方式 |
骑马钉 |
兴安日报登报电话400-1122-466(在线咨询快捷登报,可先登后付,今天办理明天见报)承接证件遗失挂失、注销减资公告等各类登报业务、当天安排隔天见报、先登报后付款。
登记申请人遗失收件收据应如何处理,是否要登报声明作废?答:登记收件时,登记机关应当出具收件收据,收件收据的主要作用是:避免日后因收取的登记文件的名称、数量等与申请人产生争议。有的城市将收件收据一联交申请人收执,二联作为工作人员在各道工序间移交登记文件的传票,以明确责任、避免散失。在发证时,申请人所交验的列入收件收据记载的各种证明文件均不再发还,因为除了法律、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以外,这些文件是登记机关作出登记这一行政行为的主要依据。在向申请人颁发权属证书时,收件收据应予以收回。申请人如不慎将收件收据遗失,可由登记申请人(或代理登记人)出具声明,而并无必要由当事人登报声明作废。因为收件收据的作用,是明确登记机关在何时收取了申请人的哪些登记文件,在登记机关对该项产权核准登记后,对登记申请人已无多大意义。如有必要,登记机关保存的二联也可供查询。值得注意的一点是:遗失声明一定要由登记申请人(或代理登记人)亲自出具,并将此项声明归人该户档案,以备日后查考。
公司主要经营遗失声明,注销公告,遗失登报,拍卖公告,挂失登报,土地权属公告, ★个人证件遗失登报( 房产证、土地证、身份证、学生证、购房发票、职称证、会计从业资格证、驾驶证、行车证、医师执业证书等)。 ★ 公司证件遗失登报 (营业执照、机构代码证、 银行开户许可证;公章、 财务章、法人章)。 ★企业公告登报 (注销/减资公告、招标/拍卖公告、清算公告、 股权债权转让/催收公告、离职/解除劳动合同声明、仲裁公告、法院公告、寻人寻物等公告)。
足不出户,在线一站式服务(线上办理,当日上午办理次日见报,免费提供报纸,外地可邮寄)。